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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显身手 化解纠纷促和

发布时间:2009-04-16 16:18:26 字体:【

 

       2009年3月31日,在六枝特区郎岱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六枝特区郎岱镇平桥煤矿与六枝特区郎岱镇上寨村二、三组村民代表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群体性上访案件,有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民转刑案件。
       六枝特区郎岱镇上寨村近百名村民因地处本村的平桥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该村二、三组100户村民房屋受损、水田变旱地、影响人畜饮水等问题聚集到郎岱镇政府上访,群众心怀不满,语言激烈,混战一触即发。面对此种情形,镇政府领导一面组织人员安抚情绪激动的人群,一面及时通知六枝特区拓新律师事务所肖祥华律师到场进行调解。
       随后,纠纷双方,即上寨村二、三组村民选出的刘贤玉、杨顺礼等五名代表、平桥煤矿业主林向荣、肖祥华律师等人在郎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进祥的主持下,参加了调解。调解开始后,肖律师在分别听取了煤矿代表和村民代表阐述其主张和依据后指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涉及受损房屋搬迁、水田受污染赔偿问题上。肖律师说:法律维护的是合法的利益,既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也维护煤矿业主的合法利益。村民在与矿方发生纠纷时要采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来正确对待并处理好问题。当然,面对房屋受损无法居住、水田受污染难以耕种这种事情,语言行为有些过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过度,若是村民代表组织村民聚众闹事、聚众堵矿,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那就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触犯了法律,是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的。此外,煤矿业主也要注意安全生产,不能损害农户的合法利益,如果煤矿在以后的开采过程中,发现可能对村民生命财产造成影响,煤矿必须对村民进行补偿并组织搬迁安置。
       肖律师在明确纠纷焦点的基础上,把如何妥善处理49户房屋受损农户搬迁问题作为突破口,重点从法理和人情上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把话说到双方的心坎上。经过近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由于说理有据,分析透彻,使双方心服口服,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协议:1、房屋受影响的49户村民,由煤矿对照相关文件进行补偿搬迁,从技改设计方案和现场农户房屋位置来看,由于已经留有保安煤柱和禁采区,纠纷涉及的另外51户农户的住房目前没有受到损坏,由矿方对这51户农户拟定承诺书,承诺今后若该处因矿方的生产导致地质灾害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矿方承担,如果不存在这方面的因素,则村民不得再找煤矿闹事;2、对受影响的100户水田变旱地的农户,由矿方按照2008年8月7日郎岱中柱煤矿类似纠纷的方案进行补偿;3人畜饮水问题,由水利部门及矿方和村民代表共同探测好水源点后进行饮水工程施工,所需费用由平桥煤矿承担。
       至此,这起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群体性纠纷,在律师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

(来源:六枝特区司法局    向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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