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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队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9-06-15 11:43:09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重要论断,司法部决定自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此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进行,按照《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习发展观”活动,2009年6月14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律师队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局党委委员,市中心城区全体律师,各县(特区、区)司法局律公股股长,各县(特区、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舒筱德同志,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周仕银同志先后传达了省厅和本局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方化同志作了动员报告。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有效的搞好这次活动,方化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深刻回答了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问题,为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目前的国情、省情下,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坚定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迫切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事关律师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贯穿全年律师工作的一条主线,市律协在继续做好为各项中心工作服务、落实协会重要工作的同时,要全力做好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找思想认识上的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对中国律师政治定位的理解和自觉性认识,使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能围绕这一定位来开展。律师同志们要认真理解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参与这项活动,努力实现使自己在思想理论上有新的提高,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上有新的变化,在工作上有新的发展。 
       他指出,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要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二是要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三要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
       第二,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和步骤。结合我市实际,他指出开展这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步骤概括起来要做到“十个一 ”:即制定一个学习方案、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举办一次演讲大赛、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一次全市律师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创建一个律师中共党员接待岗、办一件实事、听一次意见、搞一次集中整改。
       第三,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他强调,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要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即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使命,律师工作要始终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来源:市局律公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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