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履行的宪法义务,对于保障社会贫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构建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六枝特区司法局按照特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政府法律援助在维护公平、保障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推行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向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无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实现法律援助对象全接待、办事零距离、服务零投诉。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相关案件进行筛查,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途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应援对象及时得到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积极做好对新修订后《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的宣传。为更好地为受援人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六枝特区2009年6月3日召开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根据座谈会精神,在会后行文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六法治[2009]03号),根据各有关单位的职能特点,明确了重点宣传对象。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新修订后《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内容及新增的法律援助事项。 配合开展信访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信访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注重将纠纷导入诉讼程序及法律援助程序,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维护地方稳定。安排乡镇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标准。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大回访活动,对受援对象进行回访。
(来源:六枝特区司法局 李安勇 陈朝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