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市司法局梳理调整了《六盘水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并已在政务服务网公布。
本次调整后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4项: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4项;市市场监管局11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项;市民政局4项;市司法局5项;市医疗保障局3项;市教育局1项;市农业农村局4项。
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参照《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对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尽快进行调整,在本级政务服务网公布后,将调整后的目录和公布图片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
二、市有关单位及时公布本单位调整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对接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做好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行政事项的工作准备。
三、各市(特区、区)和市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填报《六盘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情况月报表》;9月10日、11月10前分别报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所有需要报送的工作资料通过协同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附件:1、六盘水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wps
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六盘水市司法局代章)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