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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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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结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需要,拟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机构)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事项文件资料;审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审查市司法局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2.免费代理涉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标的5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

3.指派1名律师每周三到市司法局坐班;

4.完成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交代的其他工作。

服务方式:根据市政府、市政府办领导和市司法局的需要,以电话、邮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

六盘水市司法局。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三、报价金额

报价金额不得超过2万(含税),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承接主体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派遣1名具备较高法律理论研究水平,较好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应诉案件工作的律师协助我局工作。派遣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2.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务,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3.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度;

5.无犯罪经历,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

7.从事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或具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41025日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印章后,发送至296570719@qq.com

六、购买方式

采取询价方式,并参考承接主体的综合条件和能力,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最终确定3家承接主体。

七、结果公示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承接主体,结果在六盘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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