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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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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盘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在依法对律师工作、公证工作进行执法监督和指导过程中,把依法履职担当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际工作成果。

(一)开展执法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捐客工作,加强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做好辖区内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排查工作,通过律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法院、检察院来函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数据比对查询,并及时向法院、检察院进行了信息反馈。组织全市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突出问题自查,经过两轮谈心谈话、三次自查,公证行业共查找出问题29条,其中个人查找问题19条,机构查找问题10条,司法鉴定行业查找问题15条,对查找出的问题全部建立查处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销号,现已实现问题全部清零。

    (二)加强执法监管行业的管理。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2020年辖区内两公律师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工作。考核的内容包括公职律师在2020年度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情况、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等。指导、督促我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18项制度,积极做好文书档案案卷质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升服务质量。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省司法厅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确定分类审批事项范围,形成了《普通程序审批事项清单》、《简易程序审批事项清单》;实现38项简易程序审批事项所需办理时间再压减50%19项普通程序审批事项所需办理时间再压减17%。目前,38项简易程序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3个工作日,19项普通程序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

二、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

通过行业党委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目前,全市55个律师事务所有党员律师103,成立党支部18个,行业党组织覆盖率100%指导全市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共开展政治教育30次,党史学习教育23次,开展警示教育13次,开展应知应会测试4次,开展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学习8次,累计323人(次)参与了学习教育。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认真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5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类事项10项)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市司法局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突出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追偿劳动报酬、工伤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法律援助事项,简化申请手续,免于经济困难审查。2021年,市司法局共办结行政审批330件。

    (二)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今年,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安排,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334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人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领证时市司法局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扫描和首次备案。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落实。六盘水市司法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具体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设机构和审核人员3,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规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是作出决定前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相关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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