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六盘水党办发〔2013〕113号)和12月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宣讲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按照市委的要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而不懈奋斗。
二、宣讲重点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市委书记李再勇同志在12月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精神,宣讲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部署,宣讲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引导全市上下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把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紧密联系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努力向干部群众讲清楚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改什么、怎么改,既讲清楚是什么又讲清楚为什么,既讲清楚怎么看又讲清楚怎么办,更好地解疑释惑、析事明理。要多运用具体事例、翔实数据,多采取面对面互动交流的方式,多讲群众听得懂、能明白的话,做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入脑入心。
三、宣讲范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党建扶贫”点,“四在农家”联系点,“互助共建”社区等。
四、宣讲安排
按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专家、学者系统宣讲的原则,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讲形式,抓好单位内部宣讲的同时,深入“党建扶贫”点,“四在农家”联系点,“互助共建”社区开展宣讲,确保宣讲覆盖全系统。
(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宣讲活动。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客观实际地开展宣讲活动,领会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将宣讲活动与“六五”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窗口服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宣讲与服务同步提升。积极参加专家、学者宣讲活动,认清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了解六盘水城市发展定位,按照市委科学发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要求,查找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差距,探索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目标和路径。
(二)党员领导干部宣讲。市局党委制定宣讲计划,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县(特区、区)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律师协会,“党建扶贫”、“四在农家”和“互助共建”点开展宣讲。
(三)各级基层党组织宣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组(总支、支部)的宣讲活动,要制定宣讲计划,要落实宣讲内容,要由党组(总支)书记进行宣讲,各县(特区、区)司法局组织宣讲活动落实到司法所(党员干部职工),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宣讲活动落实到大、中队(党员干部职工),市律师协会组织宣讲活动落实到各律师事务所(党员和非党领导),有扶贫点的单位结合实际到扶贫点开展宣讲。各党支部的宣讲活动原则上不进行会议宣讲,可以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方式落实,必须有学习笔记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省委、市委宣讲团的宣讲工作。根据省委、市委宣讲团的要求,认真做好宣讲团到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宣讲的衔接、组织、服务等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宣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委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何勇同志任团长,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周仕银同志、局党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徐晴同志任副团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党组(总支、支部)书记为宣讲团成员,下设宣讲团办公室在市局政治(警务)部,徐晴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杨贤仁、陈悦、黄萍、周治力、梁林、陆丽,负责宣讲活动相关工作。各党组(总支)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宣讲工作机制,落实宣讲内容,完成宣讲任务。
(三)精心组织注重宣讲实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讲工作要联系实际、研机析理、解疑释惑,努力讲全、讲透、讲实,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各党组(总支、支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要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因事施教,做到多层次、广覆盖,推动全党全社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汇聚起推进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各党组(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宣讲工作,推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将所宣讲的精神转化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强大动力。
(四)加强管理严格宣讲纪律。此次宣讲的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很强,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要严格宣讲纪律,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宣讲稿要送有关部门审定。要严格把关制度,不得宣讲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悖的错误观点,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防止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大局。
(五)强化宣传报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宣讲活动,要积极与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宣传栏、板报、墙报、户外广告牌、网站、微博、手机报、短信等宣传阵地和载体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宣讲活动要与当前开展的“四找”活动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实现活动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两不务”目标,宣讲结束后,要及时将宣讲情况和总结材料报市局政治(警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