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级各部的各单位及省属大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关于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09]8号)和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关于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市“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工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活动主题
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四、主要任务
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生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内容的宣传和教育: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以及根据不同阶段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新颁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主要学习参考资料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统一读本。
五、方法步骤
(一)方法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2、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栏目)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充分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述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教学交流活动,从而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
3、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建立职工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市、县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作为今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培训的重点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对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5、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机构要通过摆摊设点、开设专栏、举办讲座、组织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投资开发、国际贸易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回访活动,积极维护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人民调解机构建设,积极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大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机构要以第四届“盘江之春”法制文艺演出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抓好企业人员的普法考试、法制书画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工作。
6、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步骤
主题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4月至5月):开展调查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6月至2009年10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普法机构、各企业根据本方案和各自方案扎实抓好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其间,市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到县(特区、区)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10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书面报市县两级依法治理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特区、区)两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要加强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主题宣传活动列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重点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类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济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强化对主题宣传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保障措施。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和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聘请外部专家学者参与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财力上将主题宣传活动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五)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按照分级报送的原则,将各自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报市依法治市办和各县(特区、区)依法治理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