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六盘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六盘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灾害和损失,切实保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启动迅速、指挥得当、科学有序、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救援。
(二)救援原则。“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一)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包含各类安全生产、单位火灾、设施设备、项目施工等事故。
(二)自然灾害。指地震、高温、风灾、汛灾及火灾等造成的灾害。
(三)食品安全事故。指各类伪劣食品生产源及食品卫生安全因素造成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市司法局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及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市公证处及局各科室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救援预案,决定有关应急处置及指挥中心调度重要事项;决定响应队伍、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时限。
2.负责请示省司法厅、市安委办,协调市级武警、消防、疾控、医疗机构应急管理等部门帮助、支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向现场指挥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应急处置组下达命令。
3.及时调配安全生产事故需要的警力、物资、通信、器材、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4.协调、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5.适时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指挥长外出时,由副指挥长代行指挥长职责,指挥长、副指挥长都外出时,由当天值班局领导代行指挥长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信息科、装财科及戒毒科(项目办)全体人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和保障的落实;
2.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协调、跟踪、反馈及影像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六个应急救援处置组
1.综合协调组;2.现场指挥组;3.安全保卫组;4.医疗救护组;5.后勤保障组;6.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局领导。
副组长: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应急救援的分管领导。
成员:局办公室、顾问科、人警科、装财科(车队)。
主要职责:
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地方专业救援工作及协调配备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②负责协调市级武警、消防、疾控、医疗机构应急管理等部门帮助、支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③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现场指挥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戒毒科(项目办)、普法科、人民科、社矫科等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和现场抢救方案,报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②根据现场情况和指挥部命令,指挥参战队员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③负责组织人员从现场撤离,救治伤亡人员,抢救受灾物资;
④随时将事故现场抢救情况报告指挥部;
⑤抓好事故现场的舆论引导、现场保护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分管政工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局机关党办、戒毒科(项目办)、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人警科等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安全指挥,警戒线隔离、现场安全警卫及工作人员进出秩序和现场安保工作;
②负责事故现场车辆、设施设备及器具的安全职守及进出路线的指挥。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分管普法宣传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局办公室、装财科、律师科、公法科、戒毒科、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负责人。
主要责任:
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和处理;
②组织协助“120”急救中心运送受伤病危人员到医院抢救;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消毒、杀菌及疫情防控等辅助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装财及后勤保障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局办公室、装财科、人警科及车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提供交通、通信、车辆、疫情防控、应急帐篷、生活物品等后勤物资保障;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协助其部门支持后勤保障工作;
③联系、提供伤亡人员家属、抢险民警、职工的餐饮、住宿等。
(6)善后处理组
组长: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局领导。
成员:局办公室、信息科、公法科、律师科、戒毒科、人警科等科室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调解等工作,处理善后事宜,消除不安定因素;
②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处理各项工作。
(三)应急电话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0858—8266190;局指挥中心:0858—8260829;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
四、疏散措施
(一)市司法局机关办公区及戒毒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各楼层人员的疏散撤离路线及要求
1.疏散撤离顺序
(1)事故现场楼层人员;
(2)事故现场上一楼层人员;
(3)事故现场下一楼层人员;
(4)其他楼层人员。
2.疏散撤离路线及要求
疏散撤离时,原则上由安全通道和应急通道有序快速撤离,靠通道左右两侧行进,中间留出疏散和行动民警通道。事故现场整栋楼层撤离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
3.人员撤离后的集合地点
人员撤离后应迅速带到指定安全地点集合,清点人数后,发生事故地点现场指挥组组长立即向市司法局指挥部(指挥中心)指挥长报告现场人员撤离情况、处置情况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五、报警处置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担任报警同志(值班同志)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根据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人员伤亡及财产受损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同时上一级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
2.简要说明事故原因;
3.按指示要求结合事故现场情况作好记录。
六、救援行动
(一)各组成员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各组成员赶到现场后,应按照预案分工或者指挥长的指令立即投入战斗;
(三)救援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
七、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由指挥长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及各小组的救援反馈宣布解除警戒,关闭预案。
八、救援供应
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物品、设施、设备及车辆要做到超前准备,数量充分,质量保证;对重点部位要购置消防器材,配备消防水枪以及消防水管;根据工作需可购置铁锹、钢钎、千斤顶、镐刀等挖撬等部分抢险工具;各种抢险用具、物资要按规程、规定安装、放置,做到专人保管。
九、应急演练
应急救援队伍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为主,每年组织1至2次安全生产事故或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对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抢险工具进行培训,以提高应急队伍抢险能力。
十、事后处置
(一)如果出现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局成立善后工作处置小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对事故进行处理;
(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三)现场清理结束后,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做好安抚、心理辅导等工作;
(四)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恢复正常生产。
十一、工作要求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抓实安全教育;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注重隐患排查和整治环节;
(五)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单位各重点部位的监管和防控;
(六)强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应急值守、事故调查及救援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