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7.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11.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管理贵州省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16个,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新闻办)、法治调研督察科(秘书科)、立法科、戒毒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指挥中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顾问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信息技术科、人事警务培训科、政治部(警务部)。
下属2个单位,分别是六盘水市公证处,贵州省六盘水强制隔离戒毒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229.1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22.71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03万元,占92.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9.2万元,占7.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39万元,占51.86%;项目支出960.13万元,占48.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040.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11.16万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1人,与2020年相比,减少8人,导致人员经费收支减少;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84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科目(类)支出1774.73 万元,占92.7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8.11万元,占4.61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49.88 万元,占2.61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9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要求以实际拨款支出数作为预算数。其中:
(1)公共安全科目(类)司法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03.01万元,支出决算为903.01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当年预算为30.8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当年预算为25.71万元,支出决算为25.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当年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当年预算为2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当年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当年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当年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08.13万元,支出决算为508.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9.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8.1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49.8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4万元,比上年减少18.88万元,下降57.35%,减少原因是我局2020年经市车改办批准,更新了一台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7万元,占88.07%,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60.57%,减少原因是我局2020年经市车改办批准,更新了一台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占11.93%,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7.4%,增加原因是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迎接中央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5.1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积极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保险、维修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积极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8万元,主要是招待省司法厅以及县区司法系统办事人员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5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0.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五、附件《六盘水市司法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人民监督员选任及管理费用等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和设施、宣传资料等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的相关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反应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二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附件
附件2:六盘水市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