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登远的带领下,市司法局律师科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指导工作。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部署。
指导中,工作组了解到我市1131个村(居)目前已经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如:钟山区工作细致,有思路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社会反响大,初期工作成效明显;盘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公示全覆盖,工作持续发力、亮点突出,红果街道平川居委会辖区邻里纠纷多年保持为零。但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参差不齐,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水城县存在村居两委人员变动,新任支书主任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衔接不上问题;钟山区存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冷热不均的问题;盘州市村(居)多面广,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六枝特区存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重不足问题等等。总观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突出存在问题为:一是无经费保障;二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短缺。
指导中,宋登远副局长根据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力争经费保障;以《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法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为契机,及时和本地财政部门对接,努力争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全力开展好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必须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借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工作植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弥补我市村居偏僻分散的不足,借助微信群等扩大宣传、加强沟通,逐步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