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居)法律顾问行为,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六盘水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9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 来信请寄至:贵州省六盘水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邮编:553001。
(二) 电子邮件请发至:1036485190@qq.com
(三) 电话0858-8222554。
附件:
《六盘水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