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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项目评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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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切实保证预备立法项目扎实有效推进,根据《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关于开展立法评估相关规定,2025年9月19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项目评估会,对《六盘水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六盘水市货运车管理办法》《六盘水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前评估,对《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进行立法后评估。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学俊主持。 

   评估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就立法后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配套性文件制定情况、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立法前评估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围绕立法前评估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立法后评估项目的重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研判。七位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对照评估表逐项进行打分后发表意见建议。

  本次评估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按照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进行。经过认真评估,《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前期执行情况较好,有必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六盘水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立法条件成熟,具备立法可行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六盘水市货运车管理办法》《六盘水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暂不具备立法可行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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